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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以下简称《核安全法》)。经习近平主席批准,全国人大于9月1日发布《核安全法》。
《核安全法》共分8章,总计94条。《核安全法》重点内容包括:规定了确保核安全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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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为了防止放射性的意外泄漏,保证核电站的安全运行,我国核电站选址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我国涉及核电站选址的核安全法规导则主要包括:《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HAF101)》及其附属导则。核电站选址要调查研究:地质、地形、地震、海洋与陆地水文、气象、工矿企业、交通运输、人口密度与分布、土地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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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AP1000设计的革命性变化在设计理念上,这就是采用非能动方式简化安全系统。核电站安全系统有能动安全和非能动安全之分,其区别在于这些系统的安全功能的实现是否依赖外界的电能或动力以及人员的操作。当前运行中核电站的安全系统大都是能动的。非能动安全概念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种旨在提高核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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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地震是一种自然现象,描述一次地震大小的指标是震级,震级反映了地震在震源释放的能量;描述一次地震对某一地面和各种建筑物影响强弱的指标是地震烈度。核电厂在设计时,定义了安全停堆地震(SSE),这种地震会引起地面的最大震动。在安全停堆地震条件下,要求核电厂的安全相关系统仍保持其功能能力。地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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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2017年11月20日,核安全科普系列活动在西城区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成功举办。此次活动是在环境保护部直属机关工会和西城区教委的统筹安排,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的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大力配合下,旨在进一步扩大核与辐射安全科普宣传覆盖范围,创新核与辐射安全科普宣传方式,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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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辐射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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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第一条 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障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上海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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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维护无线电波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应当遵守本办法;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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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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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在民用核设施的建造和营运中保证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民用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一)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 (二)核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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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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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和核技术、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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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业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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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2号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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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为指导和规范全国各级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先进的辐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辐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特制定本标准。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共分四级: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其中省级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分为辖区内有核设施的省份和辖区内无核设施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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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核辐射监测的一般性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环境核辐射监测。
2 引用标准